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培训
一、培训工种及取证项目
1、场内机动车辆工种分类:
1、申请条件:
(1)已满18周岁以上;
(2)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;(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)
(3)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;
(4)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。
2、申请应提交的材料:
(1)3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。
(2)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;
(3)申请人健康证明;
1、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;
2、培训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,制定培训计划,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;
3、考试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,并组织考试;
4、考试结束后,考试机构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;
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,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准手续,准予发证的,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。
一、培训工种及取证项目
1、场内机动车辆工种分类:
叉车司机(N1)、光观车和观光列车司机(N2)
起重机指挥(Q1)、起重机司机(桥门式起重机)(Q2)、起重机司机(流动式起重机)(Q2)、起重机司机(塔式起重机)(Q2)、起重机司机(门座式起重机)(Q2)、Q2起重机司机(缆索式起重机)(Q2)、起重机司机(升降机)(Q2)
3、电梯起升设备工种分类:
电梯维修(T1)
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(A1)、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(A2)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(A3)、电梯安全管理(A4)、起重机械安全管理(A5)、客运索道安全管理(A6)、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(A7)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(A8)
工业锅炉司炉(G1)、电站锅炉司炉(G2)、锅炉水处理(G3)、锅炉水处理(工业锅炉)(G3)、锅炉水处理(电站锅炉)(G3)
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(R1)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(R2)
金属焊接操作、非金属焊接操作。
1、申请条件:
(1)已满18周岁以上;
(2)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;(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)
(3)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;
(4)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。
2、申请应提交的材料:
(1)3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。
(2)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;
(3)申请人健康证明;
(4)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。
1、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;
2、培训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,制定培训计划,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;
3、考试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,并组织考试;
4、考试结束后,考试机构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;
5、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发证手续。
四、办理期限
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,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准手续,准予发证的,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。


